創業就是該違規? 你踩了幾個地雷

   
201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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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網路)

 

很多創業者都沒意識到,對待法律問題的觀念與具體法律問題的處理同等重要。在實際創業過程中,很多人因為缺少這方面的正確認知,而摔了跤、走了彎路。創業者的三大法務誤區,你踩中了幾個?

 

 

創業公司本質上就是違法的?

很多創始人覺得自己做的事情是獨一無二的,是對傳統的挑戰和顛覆,而法律往往滯後於技術發展,因此創業中違法很正常。這種觀念不能說完全是錯誤的,但確實是有害的。因模式或技術創新而不得已的違法和因節省成本主動的違法完全是兩回事,前者如果有巨大的正面社會效應,有時會被同情和豁免,有時仍然要為違法行為付出代價。

 

對普通的創業公司來說,違法的代價是很高的,積累的法律瑕疵將來都需要彌補。有些創始人「精打細算」,在工商登記、商標註冊、證照取得方面都不願意「浪費錢」,而等公司做到一定規模後,這些違法違規行為獲得被行政部門處罰,或者被對手惡意舉報或惡意搶注,甚至被瞭解內情的員工要脅。就算沒有被外人發現,也會影響到VC投資的信心和估值。

 

 

合約差不多就行了,反正打官司的可能性也不大?

很多創業者並不重視合約,自己隨意起草或從網上搜來的合約都寫得很糟糕,有部分條款根本無法執行或是無效的。有的創業者在網上看到了矽谷的一則新聞,就「創作」了一個條款,而老辣的對手心知該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合約其他條款的效力),也不點破,談判時還裝模作樣死也不答應這個條款,於是創業者暗自得意,覺得這很好地保護了自己的利益。還有一些創業者輕信合作方的口頭承諾,沒有落實到合約上。

 

 

法律風險都可以通過約定規避?

沒有合約是萬萬不能的,但合約也不是萬能。很多創業專案不注意思考專案深層次的法律風險和商業風險,一股腦推給法務或律師,希望通過和用戶、對手的合約約定來規避,這實際是掩耳盜鈴。

 

 

合約不能規避違法和違規行為風險,僅通過使用者協定要求內容上傳者負責合法性,實際是不負責任的。其次,急於達成交易而不挑選合作方,試圖通過高額的違約責任來約束對方,實際會形成逆向選擇,即最後願意接受這些條件的,違約概率也更高。

 

 

法律風險和商業風險都是現實的風險,必須在創業的開始就作為成本進行考慮,必要時必須相應地調整業務模式。

 

 

【101創業大小事/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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