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髮精「雌激素」恐致癌 食藥署:5月1日起禁賣

   
2016-01-20

 

洗髮精「雌激素」恐致癌 食藥署:5月1日起禁賣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激素被世界衛生組織(WHO)列為第一級致癌物,衛福部去年跟進歐美,宣布含有Estradiol(雌二醇)、Estrone(雌酮)及Ethinyl estradiol(乙炔雌二醇)等藥妝產品,最快於2016年全部禁用。食藥署17日預告,5月1日起將全面禁止輸入及製造含有雌激素化妝品,業者應至衛福部辦理許可證成分變更登記或自動撤銷許可證。

 

在被WHO認定為一級致癌物後,添加雌激素的化妝品,已被美國與歐盟多數國家所禁止,自衛福部長蔣丙煌去年11月在立院承諾提前禁用日期後,許多業者紛紛更改配方。食藥署指出,截至去年11月,市售摻有雌激素的化妝品約有690項、超過170張許可證,經過食藥署輔導和業者主動申請撤銷,截至今年1月,許可證已降至約120張。

 

 

洗髮精「雌激素」恐致癌 食藥署:5月1日起禁賣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食藥署表示,自5月1日正式公告後,凡含有此類成分之化粧品,禁止販賣、供應或意圖販賣、供應而陳列,違者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日起凡未依本公告規定辦理許可證成分變更登記或自動繳銷許可證者,許可證也將依法廢止。雖然WHO將雌激素列為一級致癌物,但台南奇美醫院婦產科主治蔡永杰醫師卻認為,這與衛福部下令「禁用」並無太大關聯,因為雌激素是女性體內的重要物質,也是口服避孕藥的主要成分。但他也提到,青少年若使用含雌激素的洗髮精,可能會導致性早熟,「這也是歐美國家禁用的主要原因」。

 

從公告日起至5月1日,原已製造、輸入的化妝品,仍可在市面上販售,但5月1日起將全面要求下架並禁止販售,違者依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朱玉如說,化妝品均會標明所有成分,民眾應看清楚再選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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