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銀作保 等嘸台商回台

   
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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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在去年放寬,准許海外台商回台上市櫃,發行有擔保公司債時,可由國銀擔任保證業務,可惜政策上路1年多,國銀遲遲「等嘸人」。

據證期局統計,近2年海外台商,或外國企業回台上市櫃,募集或發行公司債,僅9件,其中僅1件發行有擔保公司債,金額也只有1億元。

證期局官員說,海外台商回台上市櫃籌資,多以發新股現金增資、或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或是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等,發行有擔保公司債不多。銀行主管說,目前海外台商的資金需求,幾乎多透過本國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畢竟跟銀行借錢,利率僅2%,比一般發債券成本還低很多。

為搶攻外國發行人回台上市櫃、發行有擔保公司債的商機,在銀行公會爭取下,金管會在去年修改「在台無住所外國人台幣授信業務要點」,放寬本國銀行也可承作在台無住所外國人(如海外台商)的新台幣保證業務。

但該政策上路1年多,國銀卻「等嘸人」。業者分析,原因可能包括海外台商不願回台發行「有擔保」的公司債,因無擔保公司債利率遠比有擔保公司債「還要高」,發行較易成功,且海外台商也多習慣透過OBU籌錢,發債需求自然低。

銀行主管說,政府有意做大債券市場,尤其是人民幣計價的公司債(俗稱寶島債),若未來連人民幣計價的有擔保公司債,也能放行,說不定可為銀行的保證業務注入一劑強心針。

目前僅有國內企業,包括遠東新世紀和東元電機,各發行規模5億人民幣和3億人民幣的債券;而金管會預計在年底前開放,包含台商在海外子公司等外國企業,回台發行寶島債,甚至連中國企業都可以登台發行寶島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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