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級原料脫灰 海蔘也好毒

   
2015-05-14

工業級原料脫灰 海蔘也好毒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4)天公布,主動稽查發現新北市淦成企業有限公司,竟用工業級冰醋酸泡海,把白海蔘泡成高價的「黑海蔘」,大部分產品皆銷往中國大陸牟利,食藥署正在追查上下游流向,釐清黑心海蔘是否也有在國內銷售。

 

新北市三重區一家企業公司專經營海參買賣,被檢舉從宏都拉斯低價進口海,但因色澤偏灰,賣相不佳,涉嫌違法買工業用的冰醋酸浸泡脫灰,再用蘇打粉加以酸鹼中和,成為賣相佳的黑玉,出口銷往對岸。

 

檢警今天搜索約談朱姓負責人,他承認今年初起才開始用工業用冰醋酸處理進口海蔘,出口銷往對岸的餐廳約330公斤。檢方複訊到下午,命朱以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及出海。檢方並將追查朱是否在國內銷售問題的海蔘及出口的流向,朱姓負責人今天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

 

朱姓男子開設的專賣海參的公司,被民眾檢舉從宏都拉斯,以每公斤10美元的代價進口海參後,以工業用冰醋酸浸泡脫灰,再用蘇打粉處理,變成賣相佳的黑玉,再以每公斤48美元轉賣到中國大陸牟利。

 

食藥署是在5月11日會同新北市衛生局稽查「淦成企業有限公司」,查獲非食品用冰醋酸,業者一開始拒不讓稽查人員進入作業現場,11日晚間10點檢察官持搜索票到場進行搜索,並查扣工業用冰醋酸共29桶、電腦及監視器主機等相關證物。

 

食藥署5月13日會同新北地檢署與新北市衛生局再次前往調查,現場抽驗海半成品及成品共51件,因負責人無法釐清浸泡非食品用冰醋酸的海品項及數量,現場封存所有海半成品及成品,於成品倉庫封存海成品約24噸,另封存5間內含成品及半成品的冷藏庫及烘乾室。

 

業者卻違法使用工業級冰醋酸,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添加物,可開罰6萬至2億元罰鍰,另依同法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輕微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

 

朱男表示,是聽中國大陸人的教導才會用冰醋酸脫灰,以較好賣相銷往大陸廣東及香港等地,並說並未在國內銷售。不過,檢方對朱男的供詞存疑,但7名證人也做證證明,並無羈押必要,訊後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詐欺等罪,以100萬元交保。

 

【101創業大小事/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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