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五百億的決定—巴菲特

   
2014-06-21

價值五百億的決定—巴菲特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片取自網路)

 

我的人生中第一個轉折點,就在我25歲的時候,雖然當時我不知道,但那年我的確改變了我的生活,創造了我的第一個事業,合夥制投資公司,巴菲特如此說道。

 

當年自從拜讀了本傑明‧格雷厄姆(Benjamin Graham)的著作《聰明的投資者》(The Intelligent Investor)之後,他從此就變成了我心目中的偶像。這也是為什麼我會選擇去念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因為他在那裏擔任教授。畢業後回到奧馬哈,並開始從事證券業後,我仍沒有忘記他,並且不斷的聯絡他,詢問有關證券投資的想法,後來我收到了他的一封回信,信裡說道,“你下一次來紐約的時候,請來見我。”

 

之後我便去見了他,後來他聘請我到他的格雷厄姆‧紐曼公司工作,在那裏工作的時間很短,不到兩年,當我25歲時,格雷厄姆先生告訴我說,他打算退休了,並且邀請我擔任新的初級合夥人,格雷厄姆紐曼公司是一家規模非常小的基金公司——管理資金只有六七百萬美元,但名氣非常響,在當時這是一個非常痛苦的決定,因為這是我接替自己偶像的機會,我甚至把我大兒子取名為霍華德‧格雷厄姆‧巴菲特(Howard Graham Buffett),但我也很想返回奧馬哈,那時大概有一個月的時間,我每天早上在上班途中都一直在考慮告訴格雷厄姆先生我打算離職。但是,我很難做到。

 

問題是,當我從大學畢業時,我手裏頭有9,800美元,但到了1955年年底,我擁有的個人資金已增加到12.7萬美元。我當時想,我要返回奧馬哈,選修些大學課程,並且閱讀大量書籍,我打算退休!我想我們每年有1.2萬美元就夠生活開銷了,而憑借我已擁有的12.7萬美元個人資產,我可以很輕松地賺到這筆生活費。那時我對我的妻子說:“復利能保證我會發財致富。”

 

我的妻子和孩子先我一步返回奧馬哈。而我則坐上汽車,在往西返回奧馬哈的路上,順道拜訪考察那些我有興趣投資的公司。這是盡職調查。我在賓夕法尼亞州黑澤爾頓(Hazleton)停留了一下,拜訪了傑都-高地煤炭公司(Jeddo-Highland Coal Company)。在密歇根州,我走訪了當時正在進行破產清算的卡拉馬祖爐灶公司(Kalamazoo Stove & Furnace Company)。我去查看該公司待售的公司廠房看上去情況如何。我去了俄亥俄州特拉華市,查看格雷夫兄弟制桶公司(Greif Bros. Cooperage)。(現在誰還知道制桶這門行業呢?)該公司董事長與我會了面。我事先沒有預約,只是順道拜訪而已。我發現,人們總是願意與我交談。所有這些人都對我給予了幫助。

 

後來我在奧馬哈租了一幢房子,地址是安德伍德大道(Underwood Ave)5202號,那時每月租金為175美元。我當時對妻子說:“我很樂意購買一幢住房,但那樣做的話,就像是一個木匠賣掉了自己的工具箱了。”我不想用光我的所有資金,當時我還沒有計劃創辦合夥制投資公司,甚至也沒想找份工作。只要我可以自行操作投資,我就沒有什麼可以顧慮的。我當然不想再向別人推銷證券了。但純屬機緣巧合,當時有七個人,其中包括我的一些親戚,他們對我說:“你以前賣過股票,我們希望你能告訴我們該如何打理自己的資金。”我回答說:“我不打算再賣股票了,但我會像格雷厄姆和紐曼那樣,建立一個合夥制投資公司,如果你們想加入的話,就可以加入。”我的岳父、我的大學室友及其母親,我的姑媽愛麗絲(Alice),我的姐姐及姐夫,我的律師都簽約加入。我也投資了100美元。這就是我創辦投資公司的起步——純屬偶然。

 

當我成立這家合夥制投資公司時,我們共進了晚餐,這七人再加上我——我99%確信那頓晚餐是在奧馬哈俱樂部(Omaha Club)。我花49美分購買了一本賬簿,他們帶來了各自投資的支票。我在收下他們的支票前,先向他們分發了用復寫紙滕印的半頁紙,上面列出了我所謂的基本原則。我說,“有關合夥制投資公司的法律文件有兩到四頁之多。對此不必擔心。我會完完全全地告訴你們這些文件裏有些什麼內容,以後你們就不會有任何意想不到的相關問題。

 

“但是,這些基本原則就是投資理念。如果你讚同我的投資理念,那麼我們就開始吧。如果不讚同的話,我也對此表示理解。今後我不會告訴你們我們擁有哪些股票之類的事情。如果我因投資業績出色而應該得到鮮花,那麼我希望得到它,而如果我因投資業績不佳而應該受到警告,那麼我希望你們向我扔來的是無核水果。但如果我的投資下跌了5%,而市場卻下跌了15%的話,那麼我可不希望有人會向我扔水果,在這種情況下,我會認為自己應該得到鮮花。”我們把一切都談清楚了,接著他們就把支票遞給了我。

 

我沒有向外募集資金,但一些我不認識的人也開始向我寄來要求入股的支票。而當時在紐約,格雷厄姆‧紐曼公司正在進行清算。在佛蒙特州有一位大學校長,他叫霍默‧道奇(Homer Dodge),之前一直投資于格雷厄姆的基金,他當時問格雷厄姆:“本,我該如何處置我的資金呢?”格雷厄姆回答說:“嗯,這個孩子曾經在我這裏工作過……”于是,道奇便開車來到奧馬哈,來到我當時居住的那幢租來的房子,我那時25歲,看上去像是17歲,而舉止像是12歲。他當時問我:“你現在在做什麼呢?”我回答說:“我在幫我家人做這些投資理財的事情,我也會幫你做這些事情。”

 

雖然當時我並沒不知道,但25歲確實是我人生中的一個轉折點。那年我在改變自己的生活,創建了我的第一家合夥制投資公司,而這家公司最終變成規模相當大的一家合夥制投資公司,它叫做伯克希爾哈撒韋(Berkshire Hathaway)。當時我並不害怕,只是在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而現在我仍然在做這件事情。【101創業大小事/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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