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光二審無罪 判決結果引眾怒
(圖/取自網路)
太誇張!全球半導體封裝測試龍頭日月光K7廠,在2013年10月1日排放逾五千噸含重金屬鎳及強酸致癌廢水,污染高雄後勁溪,一審罰款三百萬元,但輕判日月光K7廠廠長蘇炳碩等四人一年多刑期並給緩刑,另一人無罪,讓外界痛批輕判;結果昨日全案二審判決逆轉,5位相關人士均改判無罪,三百萬元等同免罰。判決結果不僅讓檢方、環保團體和後勁居民大怒,網友更諷「台灣真是資方的天堂!」
高雄高等法院在今天的二審判決書中判決5人全部無罪的主要理由是,日月光所排廢水有經「處理後排放」,不是如垃圾般任意棄置,因此不能算是一審依《廢棄物清理法》論罪的擅自排放「有害事業廢棄物」,應改依《水污染防治法》究責,但案發時該法對此行為尚無刑責,所以無罪。
(圖/取自網路)
高雄地檢署表示無法接受判決,一定上訴,並抨擊「廢水不是廢棄物,哪有這種道理!」日月光則表示尊重司法判決,感謝法院還公司及員工清白;另強調本案是偶發意外,已深自警惕,並建立完善預警及應變管控機制。
後勁溪下游老農李天送聽聞判決消息痛批,這麼大的工廠還大賺黑心錢,「真過分!」但是「連司法都拿他們沒辦法,當農民的還能指望什麼!」網友紛紛撻伐,「為什麼營利事業產生的廢水不算廢棄物?」「黑心食品、廢水統統沒事,這就是咱的法治國家。」並反諷「排毒水不用罰,大家快來高雄設廠喔!」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則表示,一審就已輕判,沒想到二審竟推翻先前輕罰,「令人憤怒!」他認為,此事凸顯「法院對環境污染判決太過傾向財團,污染都被判無罪,財團會更肆無忌憚。」高市環保局更表示,日月光即使二審「沒有刑責,並不代表沒有責任」,未來將更積極執法,杜絕類似案件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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