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越洋訴訟 斗膽告三星

   
2013-11-20

大立光越洋訴訟 斗膽告三星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片取自網路)

 

大立光證實,已在11月14日向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提告,三星及其美國子公司製造的GALAXY Note 2內含相機成像鏡頭,侵害大立光6項專利,都是有關光學攝像鏡頭組裝技術,除要求三星停止侵權,並將要求賠償損失,這是國內少數廠商敢主動對三星提告宣戰的案例。

 

大立光是全球智慧型手機鏡頭龍頭廠,三星(SAMSUNG)則是全球智慧型手機龍頭,就雙方資本及營業規模來看,雖被外界視為小蝦米對大鯨魚的戰爭,但法人認為,大立光敢對三星提告,證明對其專利技術深具信心,也盼透過專利訴訟戰對三星施壓,若能勝訴,除可取得專利授權金,甚至有機會進一步取得三星智慧型手機鏡頭訂單。


今年6月大立光低調在美國加州對玉晶光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引爆第1場光學專利戰,之後大立光在9月24日又對先進光聲請假扣押,不僅對離職員工提出侵權告訴,並對先進光及負責人、前總經理等人求償15億餘元,事隔1個多月,大立光再度大動作跨海向美國法院提告,向三星宣戰。 

 

多次書面溝通無效

大立光主管解釋,為保護專利不受侵犯,會主動留意市面上有哪些產品侵犯公司專利,一旦發現侵權,就會主動與對方聯絡,進一步洽談授權事宜,若雙方無法針對授權達成共識,才會提出侵權訴訟官司。

 

專利授權都會同意

大立光訴狀指出,今年已多次以書面溝通並將侵權報告書(Claim chart)通知三星,其產品至少有GALAXY Note 2內含相機成像鏡頭,直接及間接侵害大立光的專利權,要求三星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


事實上,大立光執行長林恩平之前在法說會就曾透露,透過專利訴訟,公司得以建立專利牆,讓競爭對手難以追上,但公司對訴訟不是很積極,只有在對方真正侵犯到專利時,才會有所行動,若廠商用正常程序進行專利授權,公司都會同意。


華南投顧董事長指出,大立光今年陸續對同業提出訴訟,此次更大動作向三星提起專利訴訟,顯示其對自身光學鏡頭技術有一定把握,證明目前在光學技術領先地位,且有以戰逼和味道,希望藉專利訴訟戰施壓三星,如果勝訴,可取得專利授權金,或進一步拿下三星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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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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