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擬修法借鑑日本檢查制度 增第三方勘驗

   
2016-02-17

 

內政部擬修法借鑑日本檢查制度 增第三方勘驗 | 文章內置圖片

(/取自網路)

 

 

南維冠金龍大樓因強震倒塌,傷亡嚴重,全台建築結構安全受矚目。內政部15日指出,將參考日本在阪神地震後所訂「中間檢查制度」,修正我建築法,強制規定新建築施工時須請第三方公正單位到場勘驗,確保設計、施工安全無虞,若未勘驗就無法取得建築使用執照。

 

為強化建築物設計及施工管理效能,內政部邀建築師、土木、結構、大地技師及不動產開發商業公會開會研議,與會者初步達成共識,將參考日本阪神地震後所訂「中間檢查制度」,做為修正建築法的依據,未完成相關程序者,就無法取得建築使用執照。

 

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說,過去建築結構安全只有兩級把關機制,第一級由營造廠自我檢查、第二級由監造人確認施工品質;未來希望修法新增「第三級」,由第三方公正單位做勘驗。例如在灌混凝土前,須先確認梁柱、鋼筋間距等符合規定,才能繼續施工,盼以此建立「三級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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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會後決議,未來將參考日本阪神地震後實施的中間檢查制度,增列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之結構等項目,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委託或指定之機關(構)、公會團體審查,及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應經主管機關(或指定專業機構)勘驗合格後方得繼續施工等規定,獲得共識,內政部將朝此方式著手修正建築法相關規定,以達到「落實三級品管」的目的。

 

此外,內政部也表示,將持續檢討是否提高建築物耐震設計標準,以及對於震災災民的救助措施,包括地震後建築物安全評估、租屋補貼、重建(購)或修繕貸款、震損建物貸款餘額承受、重建或重購賑助、震損建物更新規劃,以及補強工程的補助及老舊建物健檢補助等項目,期望能協助災民早日重建家園,同時也要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101創業大小事/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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