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旅行社業務 竟拿團費去還債!

   
2015-08-31

可惡旅行社業務 竟拿團費去還債!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栗縣通霄鎮農機班成員原訂昨天到中國平潭等地五日遊,卻慘遭丟包!第一時間聯絡旅行社業務員,他辯稱是因為颱風天船沒開、延期,經查才知約40萬元團費竟遭旅行社業務員盜用還債,前往大陸旅遊的食宿和船票通通沒訂。旅行社負責人得知業務員的離譜犯行後,氣得搥打該業務員並報警怒控詐欺。雖然5天大陸行玩不成了,雙方協商改為環島,團費全退外加每人5千元精神賠償,算是還不錯的結局。

 

「你怎麼對我交代!」旅行社負責人林意涵抓著業務衣服大稱怒罵。三十六位農機班成員原訂昨下午二時從台中港搭「海峽號」,前往中國平潭、泉州五日遊,昨一行人卻等不到遊覽車前來接駁,聯繫承辦的台中市麗誠旅行社業務員葉佳泓,葉竟瞎扯,「颱風船沒開,要延期!」

 

可惡旅行社業務 竟拿團費去還債!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團員們聯繫麗誠旅行社後,才發現旅行社毫不知情沒訂車。團員氣得報警,並通知葉佳泓到場,葉坦承遭逼債,將四十萬團費拿去還債。團員氣到跳腳,首次出國的83歲老農大罵,「還沒吃就拉稀,有夠嚥氣!」誇張行徑讓旅行社負責人也好氣,一拳就往出包的業務員身上打,怎麼會被錢逼急了,歪腦筋動到團費上。

 

氣歸氣,但還是要先給消費者一個交代。林意涵表示,「主要是業務他沒有把團收到的那些錢,交回公司裡。」之後將先代墊退還每人一萬四千五百元團費,並補償每人五千元,全團改國內五天四夜環島旅遊,吃住自費,但車資免費,團員無奈接受和解並轉往南部旅遊。

 

 

旅遊小知識:

當旅遊活動因可歸責於旅行社之事由而無法成行時,立即通知旅客是旅行社應盡的義務;如果旅行社沒有預先通知,旅客除可要求旅行社退還所繳全部團費外,並可要求賠償相當於全部團費金額的違約金;如果旅行社已於事前通知旅客,旅客可以依照下列標準請求賠償違約金:

 

旅行社通知的時間

旅行社應賠償的違約金

旅遊開始前31日以前

旅遊費用的10%

旅遊開始前21日至30日以內

旅遊費用的20%

旅遊開始前2日至20日以內

旅遊費用的30%

旅遊開始前1日

旅遊費用的50%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

旅遊費用的100%

但旅客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上述之標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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