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休1新釋令公布 勞動部開放民眾投信建議

   
2016-09-02

勞動部昨日(1日)公告了新解釋令,表示民眾因為年節、生活便利需求以及特殊工作地點等三類狀況,在14日內可調整原定例假,例假間隔最多可達12日,為「7休1」部分「彈性」的新勞動規定。

 

7休1新釋令公布 勞動部開放民眾投信建議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根據勞基法第36條規定,民眾的例假安排應以7天為一周期,但若工作內容特殊,並事前徵求勞工同意,必須簽署「勞雇雙方協商調整例假同意書」,並於兩周內調整原定例假日期,其間隔可多達12天。

 

如果受到年節、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屠宰業或承載旅客運輸業,為因應公眾之生活便利,勞工可能有連續工作逾6日必要;或是從事工作之地點具特殊性(如海上、高山或偏遠地區等),考量到交通耗時,也有連續工作逾6日之必要。

 

此外,若勞工於國外、船艦、航空器、闈場或電廠歲修執行職務,也有連續工作逾6日之必要。根據上述規定調整例假之原因結束後,即應恢復「七休一」,不可以將時程拉長。另外,勞工例假調整後,連續工作逾6日者,雇主應考量其健康及安全;勞工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無法負荷,可隨時終止例假之調整,並回復原定例假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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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網路)

 

勞動部對此表示,從9月1日至9月8日,勞動部的網頁公布欄將會張貼預告,並傾聽各界聲音,希望可在行政院給的10月1日前完成此案,如果民眾有任何建議,可透過書面致函至勞動部,也可以透過勞動部民意信箱,參與回應。

 

【101創業大小事/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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