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勝猴擾 農委會開放殺猴

   
2015-01-04

不勝猴擾 農委會開放殺猴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農委會准「開殺」獼猴,受猴害的農友躍躍欲試,但對能否終結猴害,持保留態度。台東縣東河鄉農友說,一年收成最少被獼猴吃掉三分之一,裝電網、放鞭炮都沒用,曾私下僱用原住民獵人獵殺,但猴子見到人拔腿就跑,就連裝霰彈的獵槍也打不到,效果有限。

 

 

「潑猴」大限將至,政府同意獵殺!被列入保育類野生動物的25萬隻台灣獼猴,因有3000至5000隻「害群之猴」長期危害農作物,讓部分地區農友苦不堪言,日前農委會通令可對入侵破壞農作物的獼猴,在最短時間內以「人道方式」捕捉獵殺。對此「開殺令」,受害農友躍躍欲試,動保團體則強烈反彈。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長管立豪表示,台灣獼猴是台灣特有種,曾因大量捕捉一度瀕臨絕種,《野保法》實施時,即將台灣獼猴列為2級珍貴稀有野生動物。2009年因數量大增,約有25萬隻,經評估調降為3級「其他應予保育野生動物」,去年再次評估,因數目與2009年沒有明顯差異,仍維持3級保育類動物。 

 

 

農委會指出,全台獼猴在彰化縣二水鄉、台南市南化區、高雄市柴山地區、台東縣東河鄉等地危害農作物,肆虐的猴群數量3000至5000隻,且近12年來發生侵擾農作物案件達192件,許多農民忍無可忍,多次反映。農委會本月擬定了3階段驅猴計劃,包括成立獼猴防治團隊,教導農民圍網防治、結紮及捕捉移除。

 


管立豪指出,《野保法》第21條明文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有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在緊急情況下,可以主管機關核定的人道方式獵捕或宰殺。因此上月5日才會行文全台縣市政府,解釋「人道方式」的意涵。

 


管立豪說,上月22日林務局召開全國獼猴防治會議,縣市農業單位主管詢問:「一槍斃命是否算人道處理?」他回答:「一槍斃命確是讓獼猴快速死亡,不會感覺疼痛的人道方式。」但農民須有獼猴入侵破壞農作物的問題,並向地方縣市政府報備,且擁有合法槍枝才能進行,一般農民不可能有合法槍枝。 

 

 

 

合法持有獵槍的花蓮原住民說:「猴子精得很!」遠遠看到人,一溜煙就跑不見,非得經驗豐富的獵人才能預判猴群在樹林間的逃跑路徑,半途攔截;不過他擔心一旦鬆綁,以後山產店一定會出現大量猴腦、猴肉。

 


地方農政主管單位對「開殺令」也未必苟同。花蓮縣農業處長羅文龍表示,農友究竟是防衛還是獵殺,很難界定。

 


台東縣農業處長許瑞貴直言,農友若有獵殺保育類動物行為,會派員到場勘查,認定是否屬於緊急狀況,若是蓄意獵殺,還是會依違反《野保法》,最高處五年徒刑,併科一百萬罰金。 

 

 

 

至於究竟該怎麼解決猴害?管立豪指出,香港地小人稠,曾以捕捉結紮方式控制獼猴數量,效果佳,台灣去年在台南新化試辦捕捉結紮,雖也有效果,「但今年因獼猴都知道了,幾乎捉不到。」前年10月在彰化二水試辦吹箭注射避孕針,因獼猴交配期已過,幾乎沒效果,去年提早至9月吹射,效果還在觀察。

 


一位參與「台灣獼猴危害地圖研究」的專家表示,「人道處理」應該是在驅趕、圍堵都無效情況下,針對少數「脫序猴」捕殺,絕非大規模撲殺,透過驅趕及圍堵可解決90%猴害,農作物受損可減低8成,剩下衝進農園的「脫序猴」才要處理。他表示,日本一年捕殺約1萬5000隻猴子,效果有限。

 


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秘書長黃慶榮表示,若是民眾生命有立即危險,在正當防衛下,並不反對捕殺,若是因為農作受損殺猴,將是「國際笑話」,國際保育組織對「靈長類」都要求不得傷害,加上人類不斷開墾,破壞獼猴生態,獼猴為了覓食才會採食農作物。 

 

 

 

【101創業大小事/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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