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 隱瞞比告知更傷人

   
201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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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網路)

 

根據調查,有9成民眾希望罹癌時被告知病情,但常見有家屬因擔心病人無法承受,再三請求醫療團隊對病人隱瞞病情。衛福部國建署為了提倡「病情告知」的重要性,拍攝9分鐘微電影,希望喚起社會對疾病知曉權、選擇權的重視。

 

 

91歲的老先生在健康檢查後被發現是肺癌末期,家人想隱瞞卻被老先生察覺,非常不諒解,還自責家教失敗,以致子女撒謊,最後在安寧病房中自殘,幸好被及時發現;為了避免類似悲劇發生,國民健康署推出宣導片《病情告知》,呼籲家屬讓癌患知實情。

 

 

亞太心理腫瘤基金會董事長、馬偕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方俊凱說,以他在醫院的經驗,家屬不願意據實以告的原因多半是認為病人一定會受不了、擔心病人會失去求生意志,以及「不知道如何開口」。

 

 

臨床上的經驗,當病人罹癌時知道病情,較能配合治療,相對較能有效延長存活,到了癌症末期,可以做對自己有利的選擇,減少無效醫療對自己的傷害。他說,藉由正確的與病人及家屬討論病情並規劃後續處置,病人內心的徬徨及不確定性會大幅降低,隨著病情進展坦然分享心情及討論處置,病人在尊重其自主性下,完成心願、生死兩相安。

 

 

方俊凱說,早年癌症的治療不發達,確實不少人得知罹癌後有輕生的念頭,但近年來癌症治療與照護大幅進步,因此讓癌症患者知道自己的病情很重要。

 

 

方俊凱說,若不讓病人知道病情,會難以配合治療,不知情又硬要治療,也會讓病患產生很多疑問;事實上,即使家屬隱瞞,病人通常沒多久之後也會透過其他方式知道,互相隱瞞反而造成許多家庭的嫌隙與衝突。

 

 

方俊凱表示,患者若知道病情,較能配合治療,更能延長存活,若是癌末,也可選擇安寧療護,有尊嚴地走完生命路程;若不知道病情,將無法獲得適當治療,失去安排後事的機會。國民健康署署長邱淑媞說,知曉病情是基本人權,應將掌握自己病情的權利還給病人,「愛他就不要隱瞞他」。

 

 

方俊凱說,希望家屬都能同意醫師將真實的情況告知病患,但「告知的能力」是需要培養的,國健署有做一系列的課程和教育,培訓醫師們告知病患確切的病情。

 

 

根據100年國建署的調查研究,仍有3成癌症末期病人不知道病情,顯示癌症病情告知仍需再努力。國建署署長邱淑媞表示,「病人的知曉權應該受到尊重,不應直接加以剝奪,尤其是面對無法重來的生死大事,應將掌握病情的權利還給病人,讓病人有權選擇,也有權向無效醫療說不。」

 

【101創業大小事/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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