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 公務員酒駕人數最多
(圖/取自網路)
酒駕層出不窮,但在公務員裡最常酒駕者,竟然就是負責抓酒駕的警察。銓敘部統計指出,去年受懲戒的公務人員共224人,其中以觸犯公共危險罪(酒駕)的52人最多,身處執法第一線的警察竟有四十八人,超過九成。
違紀的公務員中光警察就達165人,占懲戒總人數7成3。和一般公務員46人比,足足有3倍多。原本應該是保護法律的警察,比其他的公務員更不守法,警界風紀遲遲無法改善,令人擔憂。
銓敘部昨日在考試院會報告「2014年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動態登記情形」,以違反刑法171人最多 (占76.34%)、接續為違反服務法35人 (占15.63%)、違反貪汙治罪條例12人 (占5.36%)、違反法官法6人 (占2.67%)。違反刑法者又以酒駕52人最多、偽造文書27人次之。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轉述,會中有考試委員為警察抱屈,認為懲戒人數偏多,與工作及所處環境有關。警政署官員指出,警政署對於員警酒駕行為要求嚴格,一旦發現員警有酒駕就必須通報懲處,甚至會由督察人員對疑似飲酒員警酒測後,追查是否酒駕。反之,對一般公務員並沒有此要求;況且警察占公務員比例人數較多,把在海巡等單位已不具警察身分者,都列入警察,並不公平。
銓審司長鄭政輝表示,這項統計並未調查發生原因,警察分布在海巡署、消防署、空勤總隊等,過去未針對服務單位做出分類;考試委員建議,未來銓敘部要將遭到懲處的警察,進行服務機關的區分。
銓敘部資料指出,2012年懲戒人數為183人、2013年220人,去年為224人,3年來人數小幅上升。這次懲戒處分包括撤職、休職、降職、減俸、記過、申誡等6種,受懲戒的人員當年考績不能列為甲等,將影響晉升。
依照官等區分,以薦任122人 (占54.46%)最多、委任88人 (占39.28%)次之、簡任官、司法官各7人。依人員類別區分,警察人員165人最多,其次是一般公務人員46人,法官、檢察官7人,醫事人員5人,交通人員1人。
【101創業大小事/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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