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稅務嚴謹 審視布局不可免

   
2014-11-16

國際稅務嚴謹 審視布局不可免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在各國經濟成長率趨緩、失業率升高、財政短缺的情況下,各國政府和社會大眾對於跨國企業採用各種稅務規劃,甚或積極避稅手段來降低稅負的行為越來越加關注。

 

 

加強稅捐稽徵力度與強化反避稅措施已成為全球各國政府積極採取的措施。在這樣的背景下,OECD啟動了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的計劃,而此議題不只限於OECD會員國,更擴及於包含中國、美國在內的G20國家的廣泛討論,各國領袖與財政部長亦相繼對此項行動計劃做出背書。

 

 

 

中國:稅局加強特別納稅調整監控 台商遭稽查機會增高

 

大陸從世界工廠轉變成世界市場後,過去外商境外公司與大陸公司間透過進銷貨交易分配功能利潤的關係,逐漸演變成境外公司擁有產銷相關無形資產負責集團加值經營管理,大陸公司負責在地產銷的模式,因此由大陸公司支付境外公司權利金、管理服務費用的情況漸成常態。

 

 

但是中國稅局認為外國企業因在中國投資營運而產生的高利潤率,一般多源自於較低的勞動成本和營運費用以及中國優越的內需市場條件所造成,因此相關的超額利潤,應全數保留於中國課稅,但是外商透過此類交易安排轉移利潤,甚至巧立名目向境外支付重複費用卻可能造成中國稅收嚴重流失,因此今年(2014)已發函要求各地稅務機關針對2004-2013年間支付海外公司費用情形進行全面性清查,以確保企業因內銷產生的利潤,承擔相應合理的中國當地所得稅負。

 

 

專家提醒,台商大陸子公司在支付海外費用項目時,一定要具備有充分的商業目的與合理的計價方式,實務上也常見到合同內容中關於交易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描述未經妥善評估,反而衍生境外公司被認定在中國設有固定營業機構、場所的風險,而成為大陸稅局要求補稅的依據。

 

 

而給付費用時除了所得稅的扣繳外,還應考慮支付費用的項目是否會產生流轉稅的額外成本,交易合同的備案程序與轉讓定價合理性準備說明文件,也應該事先做好準備,以免接受稅局稽查時措手不及。

 

 

尤其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54號文將自查自報概念立法後,過去須上報國家稅務總局的轉讓定價立案調查,現在只要地方稅局認為納稅人存在轉讓定價風險,就可以向納稅人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要求提供轉讓訂價報告或其他有關資料,稅局查核轉讓定價的成本大幅降低,台商被稽查的機會也大幅增加,因此未來轉讓定價報告的品質與可比對象的選取策略將更顯重要,若考量未來兩岸簽訂租稅協議的可能影響,段士良更建議企業應從集團母公司角度出發編製兩岸調性一致的轉讓定價報告才是根本管理之道。

 

 

 

歐美國家:重視市場銷售功能與無形資產 經濟活動實質更甚於交易形式安排

 

歐美先進國家作為全球最主要的銷售市場,對於跨國企業在當地所實施經濟活動的實質性更為重視,特別表現在移轉訂價查核上,有傾向強化認定跨國企業的當地子公司在銷售功能所創造的經濟貢獻的趨勢,因此,跨國企業相應地應承擔更多的當地所得稅納稅義務,並將更多的利潤保留給當地子公司。

 

 

近來歐美稅局開始注意各地承擔銷售業務子公司保留利潤的合理性,如有連續虧損或僅保留小額利潤的情形,實務上有進行查核調整的案例及趨勢。亦即,歐美稅局傾向認定當地銷售人員的努力、銷售渠道或市場價值也應該反應在利潤配置合理性的考量範圍內,基於這樣的考量因素,當地子公司所保留的利潤,歐美各國稅局認為應大幅的提升,甚至於有要求占該項產品利潤的百分之五十的案例出現,鉅額提升了台灣企業在歐美的稅務負擔。

 

 

類似的稅務稽查策略,其實幾年前在美國就有知名案例。2006年美國IRS對一歐洲知名藥廠基於相同的原因進行類似補稅要求,和解後該歐洲藥廠同意支付補稅額達美金34億元,創下了美國至今最大金額的補稅案。

 

 

 

強化全面稅務治理 完善企業公司治理與公平納稅的社會責任

 

印度及東協國家繼中國之後做為新興的製造及出口基地,也開始著重於企業在代工及製造所應取得利潤的合理性,因此,稅務稽查的重點,也相應著重於移轉訂價的層面,針對原物料進口價格有較多的稽查案例。

 

 

因退稅申請衍生的稅務查核案件也時有所聞。越南在2013年開始擴大查核外資企業,光2014年上半年,就有超過500家企業被認定有問題而開罰,其中更包含了許多台灣企業。印度查稅的動作也非常積極,在2013年共計有4千家公司被進行補稅調整,調整所得額達美金150億元,其中包括一些知名國際手機及電腦大廠。

 

 

新加坡也加入了移轉訂價的行列,在今年(2014)9月公布了移轉訂價的準則。此外,印尼身為G20會員國之一,也十分積極的配合BEPS的方向,進行反避稅實質性的查核。常見當地企業要結束某個廠房或是向當地稅局申請退稅時,稅務主管機關就會進行全面性的所得稅或移轉訂價查核,核定補稅加罰的結果甚至有可能都超過原先申請退稅的金額。

 

 

企業應盡早採取因應策略及落實全球稅務風險管理,重新思考集團全球整體佈局與交易配套,歸根究底,惟有「利潤配置的地點」跟「實質的商業活動及人員配置」能妥善結合,達成全球營運及稅務策略的一致性及合理性,跨國企業才可以建構完整的稅務防護及風險控管機制,因應未來的國際稅務發展趨勢。

 

 

 

【101創業大小事/整理報導】

 

 

免責聲明:

部分圖片、觀點,來源於網際網路及其他網路平台,主要目的在於分享訊息,讓更多人獲得需要的資訊,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告知,我們會在24小時內刪除相關內容。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手機版 Copyright © 101多媒體科技事業群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