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再賣工業住宅!營建署修細則

   
2015-07-16

不准再賣工業住宅!營建署修細則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工業區住宅恐成絕響!工業區原允許一般商業設施使用,現在內政部營建署擬刪除。為杜絕工業區變相住宅使用,內政部營建署做出重大變革,修正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房地產業人士表示,房市推案量減少,工業住宅新制,預期打擊面不大。不過,台北都會區確實很多地方需要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不該作工業區的土地、老早必須通盤檢討,跟不上時代的法規,也早應該改,政府應該要正視。

 

永慶房產集團研展中心經理黃舒衛15日表示,數十年來,工業區違規作住宅使用的問題一直存在,政府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91年2月份房市最低迷時,內政部竟通過都市計劃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8條,為工業住宅開了「小門」,放寬一般商業設施、一般零售業和事務所合法進駐;財稅單位還放寬認定工業區自用住宅給予地價稅、房屋稅、土增稅比照一般住宅,連建築技術規則也放寬單層面積最小100平方公尺、取消廁所集中設計等規定。後來這10幾年房市狂飆,工業住宅愈來愈多,2年前台北市才開始嚴格取締。

 

這項重大改變近期將提至內政部部務會議,部長陳威仁拍板後再呈報行政院核定。新辦法一旦發布施行,工業區內一般商業設施即作總量管控,不准超商、餐廳等商業設施新申請設立,但已提出的申請案件,則不受影響。

 

實際行動方面,營建署自6月17日至7月20日之間,已籌組跨部會督導查核小組,針對台北市為首等六縣市,疑似都市計畫工業區變相作住宅使用情形較多縣市現地查核,並嚴格要求地方從銷售廣告、建築物施工、領得使用執照等3階段的源頭加強稽查。如果發現廣告不實企圖誘人購買工業住宅,可對建商依公平法採累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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