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休息權 40工時可望明年上路

   
201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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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網路)

 

勞動節前夕,台灣勞工陣線30日在立法院外發動「撐40工時」的人體排字活動,希望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正在討論勞工工時修法草案的立委,立即通過縮短工時法案,以落實勞工休息權。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勞工雙週工時不得超過84小時,改為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最快明年起實施,讓勞工都享有週休二日的權益。

 

而行政院修法的版本是法定工時單週40小時,加班上限每月54小時,但行政院版本來不及納入這次會議審查。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行政院將繼續和相關單位溝通,希望能採行行政院版本,兼顧民意和產業發展需求。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行政院提出的勞基法修正版本,更是修改延長工時自46小時到54小時,宣稱讓勞工多加班、多賺取加班費是種「造福」的措施。根據統計,過去10多年工業每月加班僅14小時左右、製造業也頂多14到17小時,服務業更不足4小時,現行每月的46小時延長工時上限根本已經足夠。孫友聯抨擊:「以過勞解決低薪,根本是本末倒置的思考邏輯!」

 

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法定工時是雙週84小時,加班上限每月46小時;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勞基法30條修正草案,將勞工法定工時由雙周84小時,降為每周40小時。勞基法修正草案未來三讀後,從明年1月1日起,適用勞基法800萬勞工均能周休二日,立委趙天麟表示,最快5月15日院會完成三讀,修正條文從民國105年1月1號施行。

 

修正草案增訂勞工享有彈性上下班權利,明定勞工因為照顧家庭需要,可在不變更每日正常工時時數下,彈性上下班一小時,但未訂罰則。勞動部表示,既然是因為勞工需求,就由勞雇雙方彈性協商,不宜強制。

 

另外未來雇主出勤紀綠必須保存五年,出勤紀錄要記載到每分鐘。若勞工向雇主申請出勤紀綠副本或影本,雇主不得拒絕。若雇主未保存出勤紀錄,違者處罰9萬到45萬元。

 

行政院院會上周通過政院版勞基法修正草案,來不及交付立法院審查,趙天麟說,立委版本縮短工時,不附帶任何條件,政院版挾帶放寬加班工時上限,立法院要捍衛自己的版本,不是讓勞工看得到卻吃不到周休二日的福利。國民黨立委林鴻池和王育敏表示,行政院版較周延,應該併案審查。

 

 

【101創業大小事/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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